山东省药学科学院2023年山东省“博新岗位”招收公告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实现药物研究的自主创新为主要出发点,在优化集成现有技术基础上,构建以生物药物、化学药物、糖药物、海洋药物及天然药物为主要特色的创新药物研究与开发平台。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国家山东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和山东省生物药物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人工噬菌体药物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的建设工作;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级课题40余项、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等省级课题80余项;累计获新药证书项、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总计20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9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140余项,国际发明专利10余项;发表SCI/EI论文5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现有科研人员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20余人,硕、博士以上学历150余人,并建有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余人,培养博士研究生近20人,硕士研究生60余人,形成了结构完整的知识创新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岗位招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共获批1个涉及医养健康产业相关领域的省“博新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药学科学院2023年“博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二)符合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的招收要求。

(三)入站时年龄原则不超过35周岁。

(四)应届博士毕业生及海外取得学位的留学回国、外籍博士可优先招收。

下列人员不列入招收范围:

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正在执行公派出国留学或其他国(境)外访学项目的人员,以及进入现工作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在职人员。

四、综合待遇

在站期间,提供住宿餐补,薪酬待遇面议。

五、招收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招收条件的海内外博士均可申报,并提交《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博新岗位”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收入站。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集中评审。通过评审的“博新岗位”聘任人员,签订“博新岗位”工作协议,明确科研条件、目标任务、岗位保障待遇等,按规定程序办理博士后入站手续。其他申请人员可按照《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入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审核认定。汇总整理“博新岗位”聘任的博士后人员相关材料,报相关主管部门确定“博新计划”候选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伊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907247;0531-81213271

电子邮箱:hr@sdaps.cn

附件1:山东省药学科学院2023年“博新岗位”一览表

    附件2: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博新岗位”申请表